今年3月1日,颇受关注的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正式实施,“电影法”在电影拍摄流程、打击票房瞒报现象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,实施刚满一个月,全国326家影院因为瞒报票房被严惩。那么,除了打击瞒报票房,“电影法”对于电影产业的发展还有哪些功效?日前,北京国际电影节“新浪潮论坛”邀请春秋时代影业总裁、资深电影人、制片人吕建民,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尹鸿,大地影院集团副总经理丁晓云,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继志共同探讨了这个问题。
尹鸿:《电影促进法》为国产电影预设了防火墙
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
《电影促进法》之所以叫“电影促进法”而不是“电影管理法”,体现了立法者的目的,就是要适应电影发展。原来实行的电影管理条例是以管理为主要目的,现在立法是以促进为目的,管也是为了促。就是要通过立法来促进电影发展,把电影当成中国文化领域最重要的一个领域,也认为电影对整个文化产业有示范带头作用。
为什么“电影促进法”会成为文化领域第一部行业法,因为电影行业要面对全球性的竞争,直接面对好莱坞最主流的商业大片竞争,所以,必须要促进本土电影的发展,才能够和好莱坞抗衡。因此,“电影促进法”里有关于惩处偷漏瞒报票房的规定,有提倡艺人的德艺双馨的内容,以及对国产片放映时间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的要求,这都体现了“促进”这一目的。
大家不要忽略“三分之二”这个硬性指标,这相当于给国产电影设置了一道防火墙。不过,现在并没有人检查国产电影放映数量有没有达到三分之二,为什么?因为现在国外大片引进的数量只有34部,再加上分销发行的,每年大概引入不到100部国外电影,这对市场的威胁是有限的。但是如果有200部国外电影进来了,对现有的国产片就会有特别大的影响。所以,法律预设了防火墙,来保护国产电影。防止未来可能200部、300部国外电影进来的时候,国产电影不会受到冲击,这是这部法律高瞻远瞩的地方。
当然,也有人问《电影促进法》这么完备,能不能引导电影行业少拍烂片。我只能说法律只管坏片,违反八条禁止规定的电影,法律都是要管的。但是,法律管不了烂片,不过观众可以管,观众可以用脚投票,你不去看,烂片不就只能烂在那里了。
张继志:邻国的经验证明《电影促进法》意义重大
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《电影促进法》的出台对于中国电影的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影响。举一个简单的例子,韩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是1999年开始启动的,在2003年、2004年左右上了一个台阶,文化产业的出口创汇占到了整个国家的第二位。2013年,它的文化产业GDP占全国总值达到了15%,但是,同年我们国家文化产业占比只有4%,这是一个显著的差别。但是我们看整个韩国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历程,有一个很重要的时间点,就是1999年。1999年,韩国陆续出台了《文化财产保护法》、《文化产业振兴法》、《电影促进法》等等,最终我们看到的结果是,这些法律出台之后,经过十几年的发展,韩国文化产业有了今天的成绩。
另外一个例子是以色列。现在大家都很热衷谈论以色列的经济,他们创造了很多全球第一,比如工程师的数量是全球第一,人均风险投资额是全球第一,人均GDP超过了3万美元,而中国人均GDP是5万人民币,这么一个小的国家可能还面临着战争,为什么发展得这么好?我们梳理一下脉络,1998年的时候,他们出台了关于工业、企业、创业方面的促进法律。这说明了产业立法对国家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。
所以,我们的《电影促进法》未来一定会推动我国电影产业结构的合理化、产业市场的公平化以及电影产业的繁荣。当然,这个作用的显现还需要过程,可能需要经过一段时间。同时,《电影促进法》还会有配套的法律出台,其中包括《电影管理条例》,在《电影促进法》出台以后这个条例并不是失效了,而是要跟着《电影促进法》的颁布和实施进行调整,后面还会出台很多配套法律和相关法规,包括文化产业的立法,慢慢逐渐配套完善,我们的中国电影,中国文化,一定会有更好的发展。
丁晓云:《电影促进法》促进了院线的整合
大地影院集团副总经理
《电影促进法》是在今年3月1日颁布的,一个月之后就有326家电影院瞒报票房的情况被严惩,对于我们这些院线管理者而言,这是要拍手称快的。偷漏瞒报票房不仅对制片方会造成利益的损害,对于我们这些一直规范经营的大影院集团而言,也是严重的伤害。原来我们会画一个商圈,如果别家影院在我辐射的两公里范围内设立,我就会视其为竞争对手,但是现在这个商圈内,东西南北不同的方向就会有四家影院,说明现在影院的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了。如果有个别经营者偷漏瞒报票房,那么整个票价竞争体系也会面临巨大的压力。我们自己是规范经营的,我们当然希望信息统一公开,同行之间能在公正的平台上相互竞争。所以,《电影促进法》的实施对于大地这样连锁经营集团来讲,是非常利好的事情。
此外,《电影促进法》对于院线的整合也有推动作用。数据统计,2016年底,全国整个影院已经突破了8000家,银幕数接近5万张,但是整个院线行业集中度还是不够,我们可以看一下TOP10影院贡献的票房,只占全部票房的30%左右,80多家影院可能分属于40多家院线公司。
这回被严惩的326家影院,你从名单上就会发现,规模小的、个体投资的影院比较多。为什么?因为影院投资是重资产的行业,对个体投资而言,一定是希望更快地回收投资,所以他们可能会采取一些比较极端的手段。《电影促进法》出台后,监管的力度加强了,会促使这些不规范的影院退出市场。一方面,2016年我们的票房市场并不那么理想,小的投资人抗压能力也没有那么强,他们也会考虑要不要把手里的影院出售给大的管理公司。两项因素叠加,我们发现现在小的投资人出售影院的意愿就更强了,影院这个行业越来越集中,越来越规范。当然对于我们这些大的影投公司而言,也会时时自查、自管,做好制片方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,只要是影片内容好,我们就毫无保留地去支持。文/本报记者 祖薇
(原标题:“新浪潮论坛”探讨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重要性)